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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甘肃省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九三学社甘肃省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12-05 15:5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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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社省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二条”方针,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结合社省委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原则。按照“先预算,后开支,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审批程序。费用支出按照“先审核,后审批,再报销”的程序办理。
    (三)审批权限。差旅费报销由经办人签字,会计人员审核把关后由专职副主委审批。机关日常开支1500元以下的由专职副主委审批,1500元以上的由主委审批。杜绝“自报自签”。
    (四)调研和社会服务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社省委组织开展的调研,聘请专家每天的补助按规定标准支付,机关干部依据省委办发(2007)63号文件核报。参政议政和社情民意信息优秀成果的奖励由参政议政部和宣传部提请主委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由主委审批。
    (五)单位购买各类物品、设备,车辆修理、车辆保险或金额较大支出等,须事先申请造表,提请办公室主任审查,经主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开支。未批准项目不得开支。
    (六)严格资金管理,白条收据不能作报帐凭证。
    (七)预算外开支由办公室提出申请,报主委审批。
    (八)机关人员借用公款,经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
    (九)出差乘坐飞机的审批。机关处级干部出差,视具体情况确定交通工具,原则上只能乘坐一次飞机;处级以下机关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确因特殊情况乘飞机,事前报专职副主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