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

您现在的位置是: 主页 > 参政议政 > 社情民意 >

加强与民主党派协商沟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来源:未知 作者:张鸣实 发布日期:2013-06-06 16:03 点击量:
【字体: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明确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并对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丰富协商民主的形式和内容,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等作出全面阐述,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加深对执政规律的认识,着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建立健全选举制度的同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丰富和创造了人民政协协商、党与各民主党派协商、基层民主协商等多种协商民主形式,拓展了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作为一个省级民主党派,在近几年参与协商民主的过程中,我们有以下体会:
    一、省委省政府愈加重视党派工作,民主党派协商民主的作用日趋明显。省委定期召开与民主党派的恳谈会,提前确定主题,下发通知明确恳谈会的内容、要求和目的,各党派围绕主题精心准备,有的放矢。恳谈会上,大家从不同角度畅所欲言,各抒已见,省委领导认真听取各方观点和意见,通过对话、交流和讨论,在平等、和谐、包容、理解的氛围中民主协商,求同存异,增进同识。不久前,中共甘肃省委印发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搞好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和协商民主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去年春节前,省委书记王三运亲自走访省级各民主党派机关,就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履行职能和民主监督等问题进行调研,在座谈会上发表了“四个共同”的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抓紧落实三运书记的讲话精神,出台了破解长期制约民主党派工作发展的三项政策,为民主党派坚实履职和发挥协商民主作用建立了有力的保障机制。
    省政府在工作中也越来越重视民主党派协商民主与监督作用的发挥。近几年,省级各民主党派根据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先后对全膜双垄沟播玉米项目实施情况、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情况和全省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等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很好地发挥了民主监督的作用,使协商民主有了具体的形式和内容,切实落在了考核行动上。
    二、省政协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主渠道作用,民主党派协商民主的途径不断拓展。近年来,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按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要求,适应各界各阶层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新趋势,积极探索出一些新的协商民主形式,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专题协商” 就是一个新品牌。省政协邀请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各界别成员,通过召开专题议政会,围绕“统筹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着力扩大内需,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题协商,集探讨、交流、协商、议政于一体,体现出高层次、宽领域、全局性的特点。“联组发言”也是一大亮点。在每年省政协大会上,将分散各组的民主党派委员们召集在一起,汇聚智力资源,形成叠加优势,邀请省委书记或省长到会,现场对事关我省发展中最基本、宏观和长远的问题进行协商,有利于形成一些重大的决策参考意见。另外,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等新做法拓展了民主协商形式,丰富了民主协商内容,增强了民主协商的实效性。
    三、党委统战部门为民主党派搭建平台,协商民主的成效不断显现。推进协商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直接协商,还要为民主党派搭建尝试和验证协商结果的实践平台,使协商民主的内涵得到延伸,层面更趋深入。省委统战部于2010年提出在省级民主党派中开展“六大调研助推行动”,我社省委积极响应,最后完成的《关于在甘肃建立国家级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区的建议》,反映给中央高层后引起高度关注,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同志作出了重要批示。在学习和践行“同心思想”的实践中,我们也响应统战部打造“同心”品牌、实施“同心”工程的倡议,发挥九三学社科技优势,相继开展“同心·医药行”、“同心·智力行”和 “同心·科普行”活动,将协商民主的成果在实践中得以较好运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要实现这一目标,民主党派作为其中的一个协商主体和对象,我们建议:
    一、建立沟通通报制度。对协商问题深入地了解和把握,是协商取得成效的关键。这就要求,省委省政府应当定期向民主党派通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涉及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产业布局与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重要民生工程的实施等内容,有必要作为协商议题告知民主党派,扩大知情范围,拓展知情渠道,形成信息对称,为广泛深度协商民主打好基础。
    二、建立调研视察制度。为提高协商的质量,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要组织民主党派的专家学者,及时进行调研视察。在调研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再协商、再沟通,拾遗补缺,优化思路,进一步提高协商民主的实效。让民主党派参与从民主协商到民主监督的全过程,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建立决策咨询制度。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时效性。党委政府在重大决策出台之前和之中,应当重视发挥民主党派的智力密集优势,起到智囊团的作用,真心实意向他们咨询或征求意见。需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决策咨询的全过程,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建立信息快递通道,将意见建议迅速反映给决策领导以供决策参考。这样,有助于提高协商的效率和质量。
    四、建立结果反馈制度。党委政府要及时将意见采纳情况进行通报和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相关部门协商后,要书面通知决策结果、所提建议被采纳情况、未被采纳的原因等。这样互动,既有利于决策的贯彻实施,又可充分调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对提高建言献策水平起到促进作用。
    五、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扩大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协常委和专委会中的比例,增加党外干部在政府部门的任职人数,为民主党派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提供经费保障。要更加注重发挥特约检察员、监察员、监督员、督导员的作用,保障“四大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他们有更多机会参与到协商民主的工作中。党委政府要把与民主党派的协商民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议事规则,建立协商机制,健全考核体系,使协商民主这个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